公告
(北辰区)于德金 津(2016)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364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时间:2024-02-09 14:4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于德金因保管不善,将津(2016)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364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德金
2024年02月09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