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关于津静(挂)2007-24号宗地的转让公示
根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项目)转让审核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和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易合同》,现将津静(挂)2007-24号宗地转让情况公示如下:
津静(挂)2007-24号宗地坐落于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南区,土地使用者为天津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土地面积为19960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将该宗地转让至天津鑫隆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津专字〔2023〕第6135号),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总额占开发总投资额的33.14%。
依据天津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与天津鑫隆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的《资产交易合同》,转让金额8000万元(其中土地面积199595.6平方米,建筑面积71004.45平方米)。该宗地转让情况,在静海政务网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20日,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向企业核发转让核准通知书。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新湖广场14号楼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电话:022-68962614
联系人:郭女士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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