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
规范(2023修订)的通知
有关处室、有关单位:
为规范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明确我市立案查处范围、工作程序和文书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我局制定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2023修订)》已经2023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2020年7月23日发布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试行)》(津规资监发〔2020〕18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2023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